城市的土地是用一块,就少一块。从长远运营考虑,卖地总不是办法,总有竭尽之时,对存量房下手、早做准备才是真正的长效机制。而中国的租赁市场,是一个非常庞大但又不受管辖的法外之地,大家都知道通常租赁,就没多少人去做合同备案等,一是麻烦,二是没必要,三是还得缴税、增加成本。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说的非常好,坚决支持。
住的概念很明白,炒的感念是什么?什么行为是炒?定义不是很清楚。
比方说,自己已经有房住了,买来房子出租,房子是租客在住的,这种行为是不是也是“用来住的”概念?不属于炒房。
还有就是买了房子,几年卖出属于炒?如果买了房子,租金很低,投入装修资金不合算,就空关了二年,等租金起来后再装修出租,算不算是炒房,如果二年后卖了,就算炒房吗?是不是持有五年以上卖出就不算炒房?
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有个明确说明。
“房住不炒”的提出,将上涨的速度和幅度固定在可控的轨道上面,待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优化、人口住房改善、国民财富增长到一定的程度时,将房价给稳稳地托住,实现软着陆。从中长期的发展角度来看(比如3年或以上),“房住不炒”,可以较好地控制房价的运行节奏,从而为转型发展争取时间与空间。但,“房住不炒”,并不意味着房子不可投资,只是,近期不能再用管理层不希望的那种杠杆或方式进行炒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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