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你去做生意,税收真的没有压力,承租方可以接受的。但是做过生意的人都是为房租而烦恼,主动权在房东手里,今天一句要涨租金,明天一个借口不租给你,吵来吵去房东为了涨租金和租户闹翻脸。那怕租户和房东有租房协议有时也没有用,一年收租金变成半年收租金,半年收租金变成一月收租金,这样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涨房租,月租10万元.100万元不断上涨,连普通的县城房东也学会了这一套。做生意的人80%的收入进入了房东腰包。
当然,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当税收超出房屋出租收入所得、出现收入与纳税倒挂时,可能房东才会考虑到将多余的房子卖掉,未来如果对空置房产征收高额税费时,这种房东卖掉多余的房子现象才有可能出现。现在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也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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