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弄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徐翔妻子要保全自己的财产,维护自身的财产权,有什么不对,为什么要股民答应。这些财产,又与股民有多少关系。退一步讲,就算这些财产与徐翔妻子没有任何关系,跟股民有关系吗?
没有!
既然什么关系也没有,为什么要股民答应。真正要答应的,是法院到底应当如何来界定200亿资产的合法性以及徐翔与妻子的分配,而不是去关心与自己无关的事。
事实也是,无论徐翔犯了多大的罪,只要财产是合法的,其妻子就有权去维护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去让鼻子和孩子有一份生活保障。至于徐翔,如果犯了罪,应当没收其非法所得,就必须履行。因此,加快界定徐翔资产的合法性,才是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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