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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独生子女家庭在配偶去世后结合在一起,没有再生育他们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两个独生子女家庭配偶去世后组合在一起,没有再生育,他们还能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由于我国在制定独生子女政策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细则不同,就有两个不同的答案。
 
    再婚的两个独生子女家庭,两个孩子分别只和一方有血缘关系,由于是不可抗拒的天灾,才造成两个独生子女家庭重组成一个家庭,两个孩子各自身上流淌着不同的血液和基因,显然在血缘上就能区分这是两个独生子女。
 
    虽然在表面上看似这个家庭由四个人组成,但这是两个残缺的家庭重组的特殊结合。有的省份和和自治区域,是根据实际上的独生子女享受待遇的。
 
    但有的省份却有一条明确的规定,两个独生子女家庭重组在一起,哪怕再没有生育,只要两个需要抚养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人,就根据重组家庭的实际人口来看待独生子女的问题,双方都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除非在重组家庭时,双方的孩子都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能够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现行享受独生子女待遇,都是凭独生子女优待证进行享受的,很有可能就不存在楼主提的这个问题了,只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双方都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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