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永久性使用权是建立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永久不变的条件下的。
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凭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获得,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并不是说这宅基地就永久是私人的,私人永久都只能使用,不能买卖,说白了,宅基地批准给农民是用来建房子居住的,不是批准给农民卖钱用的。作为农民身份不变条件下,只要你永久是本村村民,你就可以永久使用宅基地,你一但不使用了或者户口迁走了,不再是本村集体的一员了,要么只能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村有使用权但没有宅基地的村民,要么将宅基地使用权主动归还给村集体,不允许卖给外村人或城市人。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农民主动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的,可以依法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宅基地的长期使用权是建立在房屋产权上的。
也就是说有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就可以永久使用宅基地,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不在了,户口迁出村集体了,不在是本村村民了,虽然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了,但原来建在宅基地上的房产还是属于私人所有,按地随房走,房子在宅基地就在,房子完好的条件下,不影响宅基地使用,一但房子不在了,宅基地使用权就是村集体的了,房屋存在的条件下可以长期占用宅基地,但不代表房屋的主人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老房子不能推倒重建,将农村老房子卖给本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是可以的,但将农村老房子卖给外村人或者城市人,外村人或者城市人都无权申请宅基地翻建老房子。
综上所述,房屋谁都可以居住,本村人可以住,外村人可以居住,城市人也可以居住,但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有建设使用权,非本村村民不能在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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