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处罚应当有些个争议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犯了错就要受到相应惩罚。
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这应该是每一个老师都知道的。既然有相关规定在前,那么按照规定执行就是对的。无规矩不成方圆。
而对于老师来说,也是不容易。十载寒窗,然后考上高校,然后又一个比较体面的工作。如果直接取消教师资格,这样的惩罚又过于严重,毕竟只是暑期有偿补课,并不是很严重的过错。交流到偏远学校,也是一个合适的处理方式。
但其实还可以有其他一些更科学的办法,因为老师在一个学校长期教学,那么家庭等都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如果交流到太偏远的地方,又有点矫枉过正的感觉。是否可以在原学校继续教学,但在奖金、职称评定方面,给予更高的要求,这样是否更科学一点。
这是在规则的前提下的一个讨论。但其实,现在社会上各种培训机构繁多,而且良莠不齐。尤其是房价的时候。所以老师在房价时候,进行一些兼职,也应该有一个空间。
比肩现在孩子其实竞争压力也是蛮大的,学习压力也是蛮大的,很多孩子也是需要在暑假期间进行功课上面的补习,如何在合理范围内,建立一种新的合适的补习,是不是值得考虑?毕竟,还多孩子在暑假的时候,其实也是蛮苦丁,家长都在上班,没时间照顾,孩子玩野狼也不好,有时候还有安全方面的考虑。
但不管怎么样,已经有了规则,还是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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