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太太真是忘记付款,那被当成小偷也是冤枉她了,国鸿鲜卤菜场是没有权力罚款的。
一个老太太是国鸿菜场的常客,与工作人员也都熟悉。这天她到菜场买菜,因为担心在超市外面玩耍的孙子,买了29块钱猪肉后就匆忙离开,直到被工作人员叫住后才意识到自己没有付钱。
这下老太尴尬了,满身是嘴也解释不清,被当做小偷进行处理,国鸿菜场通过威胁并强行搜包让其交100元罚款。
对于这样的事情,先不要忙着下结论:
第一,先看一看老太太到底是不是小偷?
1、所谓的盗窃,都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老太太不是秘密窃取他人的财物,而是公开的买菜行为,那么她就构不成盗窃。
2、盗窃与正常的购物,无论是从神情上,还是从其表现上?都是不一样的。
偷东西神色慌张,买东西镇定自若。两者是很好分辨的。
打开菜场的监控录像,老太是不是偷东西?一看便知。
第二,再看一看菜场罚款100元到底对不对?
1、如果老太不是偷东西,而是只是忘记付款了,那么菜场对其处罚明显是错误的。
2、如果老太就是小偷,那么作为菜场也没有行政处罚权。
只有报警,交给警察依法处理。菜场进行搜包并罚款,其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29块钱的猪肉事小,也许只是一斤多肉,但是名誉事大。我认为对于这样的事情,菜场这么草率下结论,就有可能会冤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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