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3日。第二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已预约成功者可持办理预约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对应批次的兑换期内前往约定的营业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预约兑换期内未兑换的国庆币预约作废。
四、预约、兑换规则
1.国庆币每人每批次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2.办理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每人每批次只允许一次有效预约,重复预约无效。
4.每个指定网点的预约兑换额度有限,先约先得、约完即止。
5.预约成功者,须持预约登记的身份证件原件到约定的网点办理兑换,短信不做为兑换的凭证。
6.代他人领取者,须持被代领人在预约时登记的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兑换,且代领人数不超过5人。
7.兑换每人只能一次完成,不能分次兑换。
8.未在当批次预约兑换期内兑换,或未按规定办理兑换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兑换期
2019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为现场兑换期,已预约未兑换剩余的国庆币将通过现场直接兑换的方式向公众兑换,请前往指定的商业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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