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非税收入“存在偶发性,像“罚没收入”即是如此,为了维护经济秩序的良性循环,无论对象是主观故意还是不故意,谁违规谁受罚,但至于什么时候违规,什么时候受罚则不确定,因此对于这种法定的“不允许”更像是种预防手段。而中国18税对征收对象、征收比例、征收数额却都以法律的形式作了明确规定,征收是法定的,只要经济运行,就一定缴纳税款。所以“罚没收入”可避免,而“税收”不可避免!
美利坚开国三杰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那就是税收和死亡。”
需要纳税人接受缴纳税款与享受公共服务的不对等,就需要国家强制力的配合。与传统依据财产所有权进行支配不同,税收是国家根据政治权力对社会物品的再分配,它不是个人主观考量的结果,而是宏观分配关系的产物!而有些非税收入却可以是捐赠的,比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来自世界各地的爱心,大多是以政府名义接受的!
纳税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需要缴纳税款,当国家成为了经济活动的主体,那就是非税收入。像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就是国家资本参与了经营。其他还有彩票公益金,政府性基金,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税收还是非税收入均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无偿的税收在国家强制力下具有固定性,而非税收入就是不具有税收特点的国家财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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