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难断。
首先,从法律角度说,你和你哥都是成年人,是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独立地承担责任,你自己的债务,应该由你自己承担。现在连父债子偿都没有法律依据,更何况是兄弟的个人债务。
其次,你跟哥哥已经单独立户,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有各自的家庭成员和生活,肩上担负着各自家庭的责任,因为你的债务,让哥哥卖房,不光牵动哥哥一个人,还牵动他的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其他人反对,会造成他家庭不睦,影响夫妻感情和往后的日子,所以说于理不合。
最后,你们是亲生的兄弟,毕竟血浓于水,亲情是外人难以判断无权评判的,帮不帮你全看你哥,如果你们感情深厚,哥哥自愿帮你,那他是个好哥哥。如果你们向来关系不好,哥哥拒绝帮忙,也无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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