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3日,国税总局发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是对之前已经征收多年的消费的一个改革,升级而已,而非开征一个新税种。
2、计征方式和之前一样没有变化,仍旧是从价计征,总量计征和从价和从量复合计征。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再来看看税率。比较新旧税率表无任何改动。
4、消费税征求意见稿,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影响不大,以前在虽然在生产环节征收,但是企业会羊毛出在羊身上,变相的转嫁给消费者,目前改为批发零售环节,如果企业不承担税负的,这个消费时势必转嫁给消费者,原因很简单,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税基变高,消费者的成本提高了,就这点而言并不利于消费,从而不利于整个经济。
消费税属于地方税种,能缓解当前地方财政由于土地税减少带来的压力,从而让房地产逐渐回归理性,实现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软着路,这对整个经济偏正面。
总之,消费税改革这仅仅的第一步,后期税率或会进一步调整,从而优化整个社会的资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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