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连续三年的两会中提出了“稳妥推进房产税立法”,而且笔者认为这种表达还会再延续若干年。
2019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60.60%,按照发达国家的要求是需达到80%。可我国的人口众多,以及东中西部地区全面发展的格局,预计城镇化率得到70%就会达到一个颈瓶。按照1%的农村转移到城市的人口力度,还有大约10年的时间来发展城镇化。那么,全面推出房产税应该是在十年后最合适。
可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是这样,我国的一线城市,尤其是北上深三大城市的人口很快就要达到饱和,像深圳除了城中村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已经很少可以拿出新土地来进行市场投放,这些城市的土地收入来源就会快速减少,急需通过房产税来弥补土地收益的不足,一线城市会在近几年内逐步加大征收房产税的力度。
可二三四线城市的土地还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一旦也像一线城市那样征收较高的房产税,那么势必会对房产价格造成较大影响,这样反过来就会让地价出现下跌,这样近年的土地和房产税的总额会显然不增反减的现象。要保持较高的土地收入的增长就需要更加缓慢地推出房产税,而且即便推出了房产税,那也一定的象征性的隔靴挠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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