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这个地方,特别是重庆的城市里面,无论你是不是离婚,都不存在彩礼这个说法。
在此前提下,人家黄花闰女结婚都不要彩礼,你离过婚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凭什么又要彩礼呢?倒不是说你离过婚就比黄花大闰女差了半截,至少,你带着一个孩子嫁过去,还一口气要男方80000彩礼,你这是想过日子,还是纯粹的把自己给卖了呀?
所以,你这个问题就是一个错误的问题,你把自己标识为卖80000块钱,就是自己轻贱自己。
一个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人,你又凭什么让未来的男人爱上你?
所以,女人,首先要自信、自立、然后自强、才能有自尊。
这,与是否有过婚史无关,也与地域无关。
男方如果有那个经济实力,也是真心爱你,那他不会介意;如果男方经济也一般,你这80000块钱的彩礼就会直接把人夯退。
况且,这钱是给谁?如果给父母,相当于他们把你第二次当货物出售,非常不应该;
如果是给你自己,你都是要嫁给对方的人了,何必又非要这彩礼来逼婚呢?何必给原来和谐的婚姻增加不必要的冲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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