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招投标过程是个复杂很艰辛的过程。招标人首先需要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通常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都是采取资格预审,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连投标的资格都没有。资格审查就是要从建设资质、履约能力、企业信誉等方面把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排除在外。而中标单位转包等于是擅自降低了施工单位的门槛,将使得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中标后变相转包或者借用资质中标的情况并不鲜见。有一些能量很大的所谓居间人,凭借借来的资质,常常能利用关系达到中标的目的。然后,抽取几个点后,将工程转包给他人,但名义上签订合同的单位仍是中标人。而分包则是由中标单位中标,拿出部分工程承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对于分包,有些建设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但是,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需经招标人同意。
如果中标人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擅自分包,招标人可以责令其改正。如果中标人拒绝改正,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有些招标人则直接规定,一旦发现中标人转包,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或者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
中标单位违法招标文件规定转包是性质比较严重的行为,除了会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还将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列入违规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今后将失去在该地区的投标资格,企业信誉上也将留下污点。因此,应当避免这种行为。如果确实不想做,可以考虑分包出去一部分。当然,这期中的门道比较多,深喑此道者,运作起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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