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对于分期还款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以上的,对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超过90天以上的,一般是不会向其发放贷款的。但是对于客户确因非恶意原因造成欠款的,银行人员在调查落实后,经过一定层级审批流程审核后也会给与准入的。
从目前银行了解的情况看,银行对于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主要是还是看借款人近两年的征信记录,对于近两年内个人征信中如发生信用卡逾期记录但尚未达到“连三累六”的,借款申请人在向受理银行提交非恶意拖欠的情况说明,甚至可以提交相关的信用卡账单归还记录佐证后,银行可根据逾期情况进行准入审批后才会受理相关贷款的。而对于近两年内个人信用卡逾期超过“连三累六”的,基本上银行不会给予准入受理贷款的,除非个人能够提供欠款不是个人主观原因或是不是本人造成的证明材料。
对于所说的有过逾期,而且已经还清近三年了,不知欠款具体情况如何不好判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综合分析。一般来说,原来逾期已还清,近两年信用正常,没有发生不良记录,在提供之前还清证明的情况下,一般银行还是会考虑借贷申请的。而且公积金账户里还有十几万元,在公积金现在还在正常缴交,个人收入负债比能够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申请房贷业务应该是有可能的。
良好信用是现代社会业务办理的通行证,合理借贷按期履约还款,珍惜建设良好信用,才能实现美好健康人生。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