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除夕夜一男子醉驾宝马车,将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后逃逸。警方149分钟后在嫌疑人暂住地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据了解,事故中被撞行人为一名男护士,当时正在上夜班的路上,伤者还在医院救治中。
经血液酒精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7.6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根据相关法律,交通肇事罪的起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也意味着,此起事故对王某来说,最有可能的罪责是七年以上。因为,既是醉驾,又是逃逸,且伤者情况十分严重,即便不死亡,可能后果也很难预测。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从重从严处罚,七年以上是正常的。
至于一起吃饭的,应当没有责任。因为,如果是王某喝酒喝死了,吃饭的人要承担责任。而醉驾,完全是王某的个人行为。参加吃饭的,顶多没有提醒王某不要喝酒开车,受到一些道德和良心上的谴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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