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总题目,我以为又是宠儿子的母亲,不舍得让儿子结婚,以免“娶了老婆忘了娘”。
整体看完了以后才发现,原来是有情况的。这一家人很明显拿他们的女儿当敛财的工具罢了,而且是一套极其严密系统的作案手法,深知男性心理,可以看出是惯犯。
首先让他女儿跟你儿子谈恋爱,之后派他女儿到你家里住,期间已经确定双方必然会发生关系,而他们知道作为男性,是不喜欢隔着一层纱的,因此必然会怀孕。
当怀孕后他们不会首次谈条件,只会安排你们结婚,为什么要结婚?因为只有结婚才能名正言顺的拿的到彩礼。但此时他们并不着急让你结婚,肯定在等,等一个时机。而当孩子显形的时候就是时机成熟的时候,因此拿孩子作为要挟,因为你儿子把他们家女儿糟蹋了,未婚先孕让他们家祖上丢光,必须多给点彩礼,要不然就把孩子打掉。
结果就是钱没要到,孩子直接打掉,让你儿子后悔。后悔过后就要对她负责,负责就要娶过门,娶的话又得多掏钱,毕竟把他女儿身体搞坏的是你儿子,必须赔偿。
可以说这波操作不亚于找女儿公司要抚恤金给儿子付首付的那对男女,都是吃人血馒头,把女儿不当人看。
建议以后这种行为都定性为诈骗罪。
有的人可能会说,假如男方不孕不育怎么办?天底下那么多男的,缺了她儿子他女儿还怀不了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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