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清楚网友想要面对什么。如果是不希望姑姑来分奶奶的财产,这个念头,建议还是打消。
网友的姑姑是奶奶的女儿,属于奶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完全有合法权利来继承奶奶的遗产。
相反,对于网友作为孙辈而言,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除非发生代位继承、或者奶奶生前留下遗嘱遗赠给网友,否则网友反而无权继承。
假设网友的奶奶并未留下合法有效遗嘱。那么,个人揣测,网友最大的质疑恐怕在于:嫁出去的女儿,就不应该继承娘家遗产。姑姑来分奶奶的遗产,就是争,就是闹事儿。
如果因这种观念而“无法面对”,还是趁早打消为好——
从法律规定上,子女,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对父母遗产均有合法的、均等的法定继承权。不要有对抗法律的念头。有,也是必输。
从传统上,“嫁出去的女儿就等于泼出去的水”,法律如此规定,不是把传统都扔了么?然而关键问题在于,这种传统,值得承袭、值得尊重么?把女性当成什么了?如果真要承袭尊重传统,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规定好:女儿,没有继承权;女儿,一旦成家出嫁,就没有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今后父母的养老必须都由儿子负责。试想,可能么?
所以,建议网友正确面对的态度是:尊重法律,摒弃那些早已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这种态度树立了,就会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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