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信用社可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4日发出通知,增加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至此,全省已有7家金融单位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包括工行海南省分行、中行海南省分行、建行海南省分行,农行海南省分行、交行海南省分行、光大银行海口分行等。
据介绍,增加省农信社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推进我省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而做出的重要举措。该委员会考虑到省农信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林)场部具有网点优势,可以进一步拓展公积金贷款业务,提高公积金贷款率,同时也方便乡镇、农(林)场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