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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大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贷款用途介绍!

  • 2016年中国大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贷款用途介绍!
  • 1、贷款用途:将银行信贷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相匹配,向在中国大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购买(新建、大修)各类住房并已缴存的自然人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纳。

    2、贷款对象:在中国大陆城镇购买各类住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三、贷款条件:

    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对自营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合法身份;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修)房合同、协议及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5)自筹资金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的30%(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房屋,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房屋的首付款。

    (六)经贷款银行批准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或(和)具有足够补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七)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八)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个人住房贷款的总金额为所购房屋售价或评估价值(以较低者为准)的80%,最高不超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5、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将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6.贷款利率:贷款项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七、申请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客户依次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申请贷款时建设银行商业贷款查询,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近三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三)购(建、修)房的合法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四)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五)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八、客户贷款流程:

    (一)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贷款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建行网点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委托书》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客户收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分别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与建行在符合条件时,按合同约定分别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客户申请以上产品服务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相关规定为准建设银行商业贷款查询,为节省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建设银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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