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流动资产第二节:交易性金融资产【案例分析】
1.分数:约17.5分,授课时间:12小时
2.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确定选项,各种题型都会出现
3.重要性:★★★
4、主要内容: 本章的学习重点是流动资产的认识和应用,重点是会计处理。
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现金核算与存货,银行结算系统与银行存款核算,其他货币资金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会计及其他应收款及应收账款折旧、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存货;原材料、周转材料、存货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熟悉:流动资产的概念、流动资产的主要内容、存货计划成本的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了解:各类流动资产的管理、短期投资的核算、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核算。
5、测试架:
第二节:交易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概述 (1)金融资产的概念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权益工具,以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4:
(1) 从另一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例如,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企业贷款等均属于金融资产。
【提示】预付账款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为商品或服务,并非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不属于金融资产。
(2) 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例如,企业持有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等。
(3) 未来必须或能够以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且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合同。例如,普通债券合约或企业的普通股等。
(4) 未来必须或能够以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以固定金额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提示】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应归类为权益工具或发行人仅负有向其他方交付义务的可回售权益工具不包括以其净资产计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企业的各项资产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等统称为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略) (3) 金融资产分类
企业应当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合理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约定在某一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按照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支付本金和利息。例如,债权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投资期内各期间应收取的利息和到期日收回的本金;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借款”、“应收账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的。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约定在某一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和以未偿还本金为基础支付利息的金融资产,如其他债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将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企业持有并在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股票、债券、基金等;或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盈利模式的。用于绩效评估的投资组合。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高频】★★★
【本考点需要重点考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以及入账价值、投资收益、影响损益金额的计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反映和监督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和“投资收益”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设置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交易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贷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入投资资金等【已付总价款】
【暗示】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收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应计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持有的初始进入成本;
(2)交易费用在“投资收益”项目借方记账。发生交易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3)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3)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期间股利或利息的确认
(一)收到收购价款中已宣告但尚未派发的现金股利或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入:其他货币资金-存入投资资金等。
贷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领取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入:其他货币资金-存入投资资金等。
贷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1) 公允价值增加: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公允价值减少: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四)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入投资资金等【实际收到的资金,即销售价格-销售交易费用】
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5)金融产品转让应缴纳增值税
(一)金融资产转移当月末,产生转移收益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金-金融产品转让应交增值税
(2)如存在转账损失,可结转下月的可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金-金融产品转让应交增值税
贷款:投资收益等
【提示】年末如果“应交税费-金融产品转让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则表示本年度金融产品转让损失不能弥补且本年金融资产转移损失不能转入下一年度继续抵销的金融资产转移利得: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金-金融产品转让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转出】
【补充1】
金融产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计征增值税(无需扣除已宣告但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和尚未兑付的债券利息)收到的利息支付期限届满)作为销售额,即金融产品的转让应根据损益抵销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暗示】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期末账面余额
(2)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价格-出售时的交易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转让应缴纳的增值税金融产品投资收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购入至出售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价格-出售时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购买时交易费用+持有当期确认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或-)金融产品转让应缴纳增值税对应的投资收益
(1)交易性金融资产购入至出售确认的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格-出售时的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购买时的交易费用+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或-)金融产品转让应缴纳的增值税对应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4、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1)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小企业购入的随时可以变现且预计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应当设置为核算的“短期投资”项目。其会计处理见下表。
获得
借:短期投资【实际购买价+相关税费】
应收利息[已到期但未收到的债券利息]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贷款:银行存款等
(2)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持有期间股利或利息的确认
(一)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 在债务人的付息日,按分期付息、一次性还本的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3) 出售短期投资会计机构
借入: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销售价格】
贷款:短期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思维导图】
第二节:交易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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