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简介:2006年3月,经中央编辑部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直属主管机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同时,为落实《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责任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征信中心于2007年10月1日建立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并对外提供服务。2008年5月,征信中心在上海正式举行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实施的《征信行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征信系统定位为国家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006年3月,经中央编辑部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直属机构,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库)建设、运行和维护。同时,为落实《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责任的规定,征信中心于2007年10月1日建立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并对外提供服务。2008年5月,征信中心在上海正式举行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实施的《征信行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征信系统定位为国家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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