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怎么评定的?银行会怎么判定?
信用卡恶意透支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在规定期限内透支,经发卡银行催促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恶意透支后果严重,那么恶意透支如何认定?一个无意的小用卡行为会不会被认为是恶意透支?
1、银行如何判断恶意透支行为?
1、持卡人刷卡超出信用卡透支额度,且超出金额较大,容易被建行认定为信用卡恶意透支;
2.未在规定年限内偿还透支本金,继续透支,易被建行认定为信用卡恶意透支;
3、利用信用卡预授权和POS机进行大额套现,容易被建行认为是恶意透支信用卡。
二、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盗窃信用卡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在规定期限内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款3个月以上仍不退还款项的,视为“恶意透支” ”。
第一种“恶意透支”有两个限制:
1. 开证行的两份催单;
2. 领取后三个月内不退货。
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未收到两次相关通知或文件开信用卡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收到提醒后三个月内全额退还开信用卡相关法律法规,则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种“恶意透支”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
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构成犯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况:
1. 明知没有能力偿还贷款而大量透支,无法偿还的;
2、擅自挥霍透支资金无法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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