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取得
会计实务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取得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取得该金融资产在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收取的债务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和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付款。入账金额。
企业为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成本是指可直接归属于金融工具的购买、发行或处置的额外外部成本,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证券公司等的手续费、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是,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项目;按照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项目;尚未收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分配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入“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例子:
2014年1月20日,A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上市公司A股份1,000,000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股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 10,000,000 元。此外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是,需支付的相关交易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A公司应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1) 借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上市公司A-成本10,00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入投资资金100万
(2) 借:投资收益25000
贷款:其他货币资金-投资存款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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