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银行对公存款业务介绍
泰安银行对公存款业务介绍:
单位存款,又称单位存款,是国家机关、团体、军队、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提取资金的一种信用行为。在任何时间或在约定的时间。 根据存款取款方式的不同,企业存款一般分为企业活期存款、企业定期存款、企业通知存款、企业协议存款等。
企业存款现金使用规定:
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已核准)可以使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 现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企业只能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及各项工资津贴;
(二)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等专项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励,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奖励;
(四)国家规定的个人各项劳动保险费、福利费和其他现金支付;
(五)收购单位支付给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人员出差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七)低于结算门槛的零星费用;
(八)其他确需以现金支付的费用。
特别提示
(一)单位取款5万元(含)以上的,需提前1天到开户网点预约。
(二)单位取款30万元(含)以上的泰安大额存款利率,须填写泰安银行《大额取现申请表》,并加盖取款单位公章、法定单位章人,并加盖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三)“工资”基本存款账户每月只能提现一次,并需提供工资分配明细表。
(4) 提现用途为“劳务费”。 金额超过5万元的,须附明细清单。 目的是提取现金用于购买农副产品。 必须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并填写所购农副产品的具体名称。
(五)其他费用提取泰安大额存款利率,只能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集中报销、下岗职工失业补助、抚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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