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讯,为规范集团交割仓库管理,促进集团交割业务平稳运行,现将《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仓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见附件或本所网站“业务/服务”栏目)予以发布,上述工作办法自即日起施行。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施行《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仓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7〕173号
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集团交割仓库管理,促进集团交割业务平稳运行,现将《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仓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见附件或本所网站“业务/服务”栏目)予以发布,上述工作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仓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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