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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买了套统建小产权房后,他们可能吃大亏……

 

在深圳的所谓“小产权房”买卖时,很多购房者都把村委统建和村委盖章,当做是保障权益的“双保险”,觉得有了村委做后盾,所买的房子不是商品房胜似商品房,不过最近宝安几位市民被起诉非村民集资建房合同无效,要求取消房屋使用权,原告正是共乐股份合作公司,即传统意义上的“村委”,看来“小产权房”的“双保险”也并不保险。

明月花都位于宝安西乡大道与共和工业路交汇处,是共乐股份合作公司建的统建楼,其中5栋为住宅,共计700多户,虽然是村委统建楼,但购房者并非全部都是原村民,有一部分购房者是非原村民身份。

 

买了一套小产权房 却被对方告上法庭

 

今年9月19日至30日,深圳市共乐股份合作公司先后就周先生等多位非原村民购房者提起6个诉讼,认为原告所建房屋没有产权证,系法律明文禁止的、且不能办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屋,而被告不是原告所在地村民,因而原告无权与被告合建,经研究决定取消被告对房屋的使用权,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明月花都集资建房合同书”无效。

周先生 购房者:肯定是非常不合理 简直是笑话 你都收钱(卖房)了这么久 现在是房价升了你就要收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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