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都有取保候审权。案子移交检察院以后,即把案件的管辖权由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的侦察权,改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公诉权。此时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权,公安机关也同时移交至检察院。
对于犯罪嫌疑人再釆取什么強制措施,由检察院决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局侦查阶段表现良好,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仍然采取同样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方式。
当然,检察院也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监视居住,或逮捕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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