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房地产调控的当中,房产税和空置税往往会被重点提及,在笔者看来,房屋的空置率值得更加重点研究,因为,居者有其屋,也需要实现房屋供给量,平衡市场,空置则是房屋资源的浪费。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每个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的财富不同,而导致经济实力不同,富有人拥有的房屋往往更多些,并且在经济实力基础上,购房的房屋相对容易,房屋多就容易过剩,从而空置,因此,笔者认为,征收空置税既是平衡市场,也是通过税收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平衡。
主动空置的,除了炒房,还有一些原因,例如:1、因工作原因,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的;2、提前为小孩购置学区房或者婚房的。3、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把小平方换成大平方的。……
被动空置的原因则更多了,例如:1、城市拆迁,分到几套房的;2、房产公司销售不掉,被迫做到自己名下的。3、老人去世留下房屋的。4、业主移民或者出国工作的。……
以上这些,如果被列入收空置税的范畴,相信有很多人都不愿意。因此我觉得空置税的推出,也要有一个调查的过程。对“空置房屋”的认定,更要有一个论证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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