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租赁房产的信息不互通,特别是私人住房出租。
应该很多读者都有着租房的经历,除了开公司、注册一些事情的话很少涉及到住房租赁合同,在租房的时候只是一个简单的收据而已。也就是因为这种方式,没有任何的登记,造成了信息的不互通。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很多私户呈现“公寓式”出租,也就是将一套房产装修可以容纳5户“公寓”,而整体的租金收益是整租的2倍。一般这种情况能够达到总房价与房租的年回报率约在10%,甚至更高。但是信息呢?可以说除了房产中介知晓以外,工商税务的完全不知晓。在信息不互通的情况之下,也就滋生了房东不主动缴税、偷税漏税的行为。
二、要申报就要涨房租,租客只能是妥协。
租客一般都是外地务工人员、学生等,手里的资金有限,想着申报来享受个税住房抵扣的政策,但是绝大多数会被房东所要求涨房租。为什么?因为信息不互通,第一点已经说到了。而还有重要的呢?就是缴纳房屋租赁税。一般综合缴纳的房屋租赁税约在5%-20%,在第一点信息不互通的情况之下,就更加造成滋生“偷税漏税”行为。
对于住房租赁方面,确实要严监管、重打击,不能恶意上涨房租,更加不能因为信息不互通而成为“偷税漏税”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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