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商品房不存在过剩的问题
按照恒大研究院以及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分析看,2017年,我国城镇住房套数共有3.03亿套,按照家庭户数看,城乡套户比是1.11,也就是一户人家平均1.11套,这个数字在美是1.15,日本是1.16,德国是1.02,英国是1.03。
但是,这些住房里商品房占比只有4成,自建房3成,还有3成是原公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其他住房。
也就是说,从商品房的角度来看,我们只满足了40%多一点点的需求。
同样按照恒大研究院的数据:
从人口普查统计的家庭户人均使用住房面积分布推测,当前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的不平衡程度较为严重,最低20%的城镇家庭户仅拥有约6%的住房面积,而最高20%的家庭户拥有约40%或更多的住房。
也就是说,最阔的20%人口拥有了40%的住房,最穷的20%人口只有6%的住房。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是一种常态。
那么,资信不良导致无法贷款的人,大概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呢?
我国拥有征信记录的人口在8.7亿左右,能形成报告的人在2.75亿人,征信不良的人
按照2018年的数据,目前我国在央行征信中心有记录的人数有9.6亿,能形成征信报告的人大概在2.75亿左右。也就是说,征信不良的人,至少曾经能在银行或各类金融机构贷到款,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现金流断裂,留下了一些不好的信用记录。相比较没有任何记录的4亿多人以及7亿左右有记录却无法形成报告的人来说,这批人至少“辉煌”过。
那么,这些曾经“辉煌”过的人在人口中的占比大概是什么位置呢?目前没有比较权威的数据来作证,我们只能根据现有数据毛估估。
按照央行2.75亿人能产生报告的数据,我们假设这批人都在银行有过贷款,我们取一个比较大的逾期率5%算,征信不良的人大概会在1375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到1%。
显然,这个不怎么有钱的1%人口很距离最有钱的20%人口的距离是比较大的,把房子卖不掉的锅甩给他们显然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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