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张家口广播电视台的报道提到,2017年,白余生了一场病,每年挣的钱买了药后所剩无几,让本就不富裕的老两口的生活雪上加霜。村两委知道了情况后,在当年“回头看”的时候把白余加入到因病致贫的贫困户行列,还为他安排了护林员的工作,一年有三千五百块钱的工资。享受到了国家扶贫政策的实惠,白余却没有安于现状,他想尽办法增加自己的收入。
特别是年龄相对较大的老年人,简直不喜欢城市生活,在农村无聊可以种种菜,走家窜户摆龙门阵,在城市对门对户谁也不认识谁,又不会跑步、跳舞锻炼身体,天天关在楼上一日三餐上厕所,真的很无聊,所以部分贫困户不习惯城市生活会选择退扶贫房。
很多贫困户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就是在城里面分一套房子给他们居住,等到真正搬迁时,各种要求出来了。
对于现在的这些贫困户来说的话,一方面,他们的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意味着自愿放弃农村集体成员身份,今后不在享受农村集体福利待遇,农业农资补贴没有了,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没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了,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了,一套没有产权的集体扶贫安置房换农民这么多权益,是亏是赚没读过书的农民也能算清楚。
而另一方面,农村老房子要求拆出。由于补偿了安置房,农民不能两头占的原则,农村的老房子必须依法拆出,把农村房子拆了,回农村种土地时住哪里?粮食收成后堆放哪里?农具放哪里?难道全部拖到城里面扶贫安置房里面吗?
现在主要的问题就在于,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是没有收回,暗暗等于收回。也就是说易地搬迁后,贫困户的土地村集体在承包期内是不会收回的。但从农村搬到县城,县城离农村几十理路程,农村房子又拆了,根本无法种土地。唯一的选择,土地要么流转给别人,要么弃荒。流转给别人还要有人要,连续弃荒两年以上,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总之,有些易地扶贫搬迁户想退扶贫房主要原因还是上面讲到的前两条,一是失去的权益多,得到的权益少,二是在滑石板上过日子压力山大。所以,想争取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千万千万要想清楚,搬迁后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有没有影响,想清楚后再决定是否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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