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这笔钱婆婆不该要,但是儿子和儿媳妇也应该给。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现在父母把儿子抚养成人,好不容易让儿子娶妻生子,然后儿子儿媳工作或者到外地打工,父母都自觉地承担起抚养孙子孙女的义务。
好多爷爷奶奶都是想着盼着抱孙子呢,一旦有了孙子孙女,他们都喜欢的不得了,自觉地承担起照顾孙子孙女的事务,从不计较报酬,并且甚至于把自己的工资都贴进去也心甘情愿。
因此,老人们有这个心情,向儿子儿媳索要带孙费,在感情上说,是不好意思的,也是张不开嘴的。
但是老人们为了照顾孙子孙女,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甚至于付出了一定的金钱和物质。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要父母还健在的话,爷爷和奶奶是没有抚养照顾儿孙的义务的。
既然老人替儿子儿媳承担了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儿子儿媳妇就应当付出相应的劳动报酬。即使这笔钱老人不要,但是作为儿子儿媳妇也应当给付。
因此,在儿子儿媳妇离婚的时候,老人索要一定的劳务费也并无不当。但是带孙费的说法,有点儿不太确切。
所以,对于老人给儿子儿媳妇抚养子女,索要有关劳动报酬一事。如果老人不主张权利,那是老人的心情;如果老人主张权利,那是儿子和儿媳妇应当付出的义务。
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应当支持老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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