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份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一家旅行社老板与他人共谋,伪造了一系列虚假申贷资料,骗取贵州贞丰农商行1500万元贷款。最后,该旅行社及其负责人均被判刑。
伪造系列虚假申贷资料
判决书显示,宫华莹为贵州凤凰假期国际旅行社(下称“凤凰国旅”)法定代表人,其与安顺汇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汇源担保”)负责人程某共谋后,由汇源担保作虚假担保,以凤凰国旅与贵州森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框架协议”作为贷款的用途,虚构投资项目为贞丰县者相镇旅游综合体,同时伪造投入资金500万元到贞丰县者相镇旅游综合体项目的票据,伪造该公司向安顺市丰源商贸有限公司和安顺惠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建材的购销合同,伪造该公司与昆明黔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者相旅游综合体项目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系列虚假申贷资料。
蓝鲸财经查阅天眼查信息发现,上述安顺汇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目前已有15条“失信信息”,并已成为“被执行人”两次。
利用这一系列的虚假申贷资料,宫华莹等成功骗取贵州贞丰农商行贷款。2014年9月26日,凤凰国旅以虚假的申贷资料向贵州贞丰农商行贷款1500万元,贷款利率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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