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非专业人士和专业人士看来,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没有多大区别。
但是,若大家了解了商业险和交强险的区别之后,也许就不会在说“取消交强险”这种话了。
交强险有以下几个特点:
1、无责赔付:这是交强险最大的特点。不管驾驶人有没有责任,都可以有交强险进行理赔,例如开车撞路人,即使开车方无任何过错也要赔。而商业险是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来承担赔付。
2、互碰自赔:这个功能在冬天遇到最多,特别是冬天的雨雪季节。发生事故时,如果双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低于2000元,没有第三方物损,双方车主同意。可以自行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维修,不需要再等对方保险公司定损。而商业险和前面说的一样,要定责且找主责方赔。
3、非直接损失:很多交通事故官司中,都会存在精神损失费这种完全“非直接损失”的索偿费用,这种费用法院一般会判决在交强险保额支持,而不会判商业三者险赔。
4、赔付依据:交强险赔付是行政法规规定,同时可以赔付很多驾驶人违法行为。而商业车险是商业合同规定,商业车险可以做特别约定,并且违法行为商业车险一概不赔。
通过上述的简单说明,我们可以知道,交强险在很多情况下有一定的优势,所以一般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几乎都不存在盈利可言。
而商业险因为其保额具有定制性,商业保险属于合同性质,保险公司销售车险的目的是盈利,而不是和交强险一样具有“慈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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