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怎样才能产生出口退税额?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换,即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公式解析:
⑴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公式中的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为当期收齐单证及信息齐全部分。出口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的成本核算
外汇人民币折合率的换算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⑵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⑶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应纳税额≥0时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③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也就是说,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抵退税的计算,是分三步的:
第一: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第二: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第三: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实务解析:
某企业2019年8月发生进项税额130000元,销项税额700000元,结转上月留抵税额87000元。
当月报关出口折合人民币FOB价格为600000元,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齐全。同时还报关出口一笔货物折合人民币价格为10000000元,出口货物报关单为收齐并且信息不齐全。
出口货物征税率13%,退税率9%。
第一步: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000×(13%-9%)=24000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70000-(130000-24000)-87000=-123000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123000元
第二步: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6000000×9%=54000元
第三步: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123000元
即当期期末留抵12300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54000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54000元
结转下期留抵税额=123000-54000=69000元
挺麻烦,对照公式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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