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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捐赠救灾物资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就是,如果是销售、视同销售,则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是免征增值税的,则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所以捐赠的救灾物资要看是视同销售还是享受了免税政策。

  今年因为新冠疫情,很多企业都进行了各种捐助,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出台优惠政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捐赠的救灾物资如果是符合条件享受了免征增值税政策,其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举栗:某企业捐赠物资符合文件免增值税,同时也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捐赠成本100万,取得进项13万,捐赠市场价150万(含税价)则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借:营业外支出113万

  贷:库存商品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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