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题主给的这张图片,也可以明确看到这位“中人”也是如此。
这位“中人”按照老办法进行计算待遇:
2014年9月基本工资是1627,计发比例是0.9,说明了工龄是超过35年的;
2014年9月本人的职务职级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为1743元;
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为350元;
其他津贴为10元。
所以,老办法的待遇就是(1627*0.9+1743+350+10)*1.06=3781.34。
新办法的待遇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的,这四项待遇都有各自的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职业年金=退休时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通过图片可以看到,这位“中人”的基础养老金是1842.6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是64.97,过渡性养老金是2487.15,职业年金是96.7,所以新待遇就是4491.42元。
对于“中人”,在十年过渡期内退休,需要进行新老待遇对比,保低限高。
因为相比老待遇3781.34元,新待遇4491.42元是更高的,所以需要计算出高出部分,也就是4491.42-3781.34=710.08元。
然后在老待遇的基础上,根据退休年份发放高出部分的一定比例。
图中显示的增发比例是0.2,说明这位“中人”是在2016年退休的,增发的金额就是710.08*0.2=142.02元。
那么这位“中人”的最后待遇就是3781.34+142.02=3923.36元,其中月应发基础养老金是3826.66元,职业年金是96.7元。
而现在这么“中人”的实际养老金总和是每月4180.51元,因为2016年退休后,他还参加了后续的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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