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军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将由上述各家大行批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期间客户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交行的批量转换工作开始得更早。7月20日,交行公告称,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按照规则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强制转换?
消息一出,有网友表示已经收到银行的通知,但他们的质疑也很多:
这表示银行要“强制”把房贷利率转换为LPR定价吗?对于希望选择固定利率的客户,不再拥有选择权了吗?到底何种定价方式比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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