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刑事受贿案,披露了某国有银行原正处级干部的“巨贪”细节。
这位某国有银行行政事务管理局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原主任,7年间受贿近2000万元,将大量现金码放整齐藏在地下室。直至案发,这些赃款外的热缩膜都未打开。期间,他藏匿赃款的别墅两次失窃,于是他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将收受的现金转移到地下室。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而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布的文章显示,这样一位“巨贪”的正处级干部,在案发前口碑颇佳。历年考核中,他曾多次得到“任事勤勉,不避繁难”的评价。
口碑颇佳的技术型干部
先来看一下案件主角的身份及履历信息。
出生于1966年的龙某军1986年8月参加工作后,一直在银行系统从事信息技术工作。早期,他曾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6.140, 0.01, 0.16%)北京分行科技部行员、 中国投资银行信息中心副科级行员。
1999年12月,他开始在国家开发银行单位任职。此后直至2007年初,龙某军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营运中心运维与灾备管理处正科级行员。之后其升为副处级干部,在国家开发银行营运中心运营经理岗位上任职一年。
根据同事的评价,他是“有想法、有干劲、有能力”的技术型干部,且在历年考核中多次得到“任事勤勉,不避繁难”的评价。
2008年,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口碑一流的龙某军被所在银行委以重任,作为甲方项目经理负责主持该行在京数据中心基建工程项目。
2011年至2017年,龙某军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机关服务局基建项目协调办项目管理二组副组长、行政事务管理局基建项目协调办公室项目管理三处处长、行政事务管理局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正处级)的职务。
收受承建项目施工方经理财物
初尝受贿甜头
这样一位年轻有为的正处级技术型干部,却被巨款拉下水。尽管期间有所犹豫,但最终还是没有经受住诱惑。
2010年,国开行数据中心项目开始招投标。当年年底,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龙某军是甲方评标负责人。每次有支付款的时候,由签约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以及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审批表交负责人龙某军签字后,再层报上级领导签字。
简单来说,龙某军既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又是评委。
但是,该项目动工以后困难重重,施工用水、用电和工程质量方面进展都不顺利。作为承建该项目的施工方经理,张某1担心甲方不满,便以拜年为名拜访了龙某军。
当然,这并不是一次“空手”拜访。
张某1将购物卡和上万元礼金财物交给了龙某军。尽管龙某军内心有犹豫和挣扎,最终还是如数照收,并承诺会在项目上帮忙。
而这次收受财务,使得龙某军尝到甜头,也成为他开启日后“巨贪”之路的第一次尝试。
登山包装200万元现金行贿
判决书披露的行贿细节显示,龙某军真正意义上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是200万元现金。
根据行贿人张某1的证言,其作为总包商承揽过该数据中心的项目,是作为合同制员工参与项目。龙某军作为业主单位代表每个月召开工作会、监理会,在会上听取汇报,查看工作进度,并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最开始张某1和刘某想一起承包数据中心的项目,后来其认为刘某不够专业,不想让刘某参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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