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个问题若要非当事人回答起来,难免有些道德绑架的意味。毕竟,事儿不到自己头上,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以自由地发表见解,但如果真到自己头上,我们可能更多的会从私利出发,毕竟这是最切实际。
可即使如此,我还是想说,赞同这种做法!
从许可馨事件出发,我来说说为什么赞同。
今年许可馨辱国事件在网上影响深远,我们在愤慨一个留学生忘本的同时,也在唏嘘:出国留学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应该在专业上精进,见识外面的世界,从而从“小我”上塑造更好的自己,从“大我”上学成回报祖国么?
可为什么,这个学生仅仅是出国留学几年,整个人的价值观都被颠覆了,学术上暂且不说,崇洋媚外的行为实在让人不齿。即使做不到回报祖国,那至少要把自己塑造的更好、客观公正的表达观点吧!许可馨却恰恰相反......
然而,我们不知道的是,有多少个许可馨没有发声.....
介于许可馨事件,包括在疫情期间各种留学生让人心寒的表现,我们实在应该提高警惕,并且做好一些风险防范措施。
所以,我赞同北大清华与学生签定协议,学成不回要返还占用的经费并担保。
你学成不回既无力为祖国做贡献,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祖国,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应该要返还之前在你身上倾注的资源!
借用浙江大学教授郑强说过的一句话“不要提什么科学无国界,钱学森为了回国,被关了3年,最后装疯卖傻才回来。浙大的学生谁不想出国?那我不教你们了。将来你们留在,说不定飞来的导弹上,就有你制作的高分子橡胶圈,把我郑强炸死了。”
当然,郑强教授是站在他所在的领域的角度发表的观点,虽然直白,但却说得是事实。
留学生出国深造,留在国外了,那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别的国家做贡献,而无益于祖国,甚至在有一些极端情况下会危害到祖国,从这个角度出发,跟你提前签定协议难道有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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