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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诉讼离婚,房子归我,但是没有过户。这样会有什么麻烦吗?需要立刻过户吗?

    可能会有麻烦,建议尽快过户。
 
    理论上讲,一旦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无论房子是不是过户,都已经归了题主,题主前夫不再享有房产的所有权。依据上,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有法院判决书,不意味着题主是安全的——因为房产采取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涉及到房产处置的时候,看的是房产登记人。假如房子是题主老公名字,是存在他可以“违法”对房产进行售卖、抵押等的操作可能性的。万一发生这种情况,题主能不能要回房子、能不能拿回售房款,都是因情况而异的事情,而且很麻烦。
 
    因此,从稳妥角度,建议题主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把房子变更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样就彻底“安全”了。
 
    此外,有两点提醒供参考:
 
    题主拿着法院判决书,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必须对方配合。
 
    离婚变更房产登记人,与婚内房产加减名是一样的,无税,不要多花冤枉钱。
 
    如果是贷款房,办理过户会比较麻烦。有两种方式:一是先把剩余贷款还清,解除房产抵押状态;二是去银行申请变更贷款人,这要看银行的态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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