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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附案例分析)!

  • 总分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附案例分析)!
  • 现在很多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具体的经营模式是在全国某个地方设立公司,然后在其他城市设立多个分支机构。这种商业模式被称为总部商业模式。

    今天,曹老师就《总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享,希望对各位财税小伙伴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征收的跨区域业务合并纳税管理

    1.基本原则: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合并清算、财务划转。

    二、税收分配办法

    一、企业总机构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总机构应纳税额,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按季当场预缴。

    2、总公司分摊税额=企业当期统一应纳税额×50%

    3. 分支机构共享税额(如果分支机构超过2个公益支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公益支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则必须在分支机构之间共享)

    各分支机构分摊税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

    分公司分摊税额=全分公司分摊税额×分公司分摊比例

    (根据各分支机构上年营业收入、员工工资、资产总额三项因素计算得出

    各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

    3、简而言之,就是将总公司和各分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然后总公司缴纳50%,剩下的50%在各分公司之间分配缴纳。

    4.用案例说明(案例中的金额是虚构的)

    一家总部位于西安的金融公司,还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了分支机构。公司实行以实际利润为基础按季预缴和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根据2017年一季度报告,公司一季度共取得营业收入360万元,税前扣除成本及税金合计260.2元。万元。此外,从公司以往年报中可知北京、上海、深圳分公司2016年末的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北京分公司,营业收入2000,职工薪酬200,资产总额1100

    上海分公司,营业收入4000,职工薪酬500,资产总额1500

    深圳分公司,营业收入5600,职工薪酬640,总资产2600

    总额,营业收入11600,职工薪酬1340,资产总额5200

    在这种情况下,西安总公司、北京、上海、深圳分公司一季度应预缴多少企业所得税?

    1、企业2017年一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总额=(360-260.2)×25%=24.95万元

    2、计算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分公司的分摊比例

    北京分公司分摊比例=0.35×(2000/11600)+0.35×(200/1340)+0.3×(1100/5200)=17.6%

    上海分公司持股比例=0.35×(4000/11600)+0.35×(500/1340)+0.3×(1500/5200)=33.78%

    深圳分公司持股比例=0.35×(5600/11600)+0.35×(640/1340)+0.3×(2600/5200)=48.62%

    3、总行2017年一季度应交企业所得税=24.95×50%=12.48万元

    北京分公司2017年一季度应交企业所得税=24.95×50%×17.6%=22000元

    上海分公司2017年一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24.95×50%×33.78%=42100元

    深圳分公司2017年一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24.95×50%×48.62%=60,700元

    4、总行分配税额计算后,各分公司在当地申报缴纳总行分配税额。

    以上就是曹老师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总部和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平时的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可以关注我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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