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您知道吗?(图)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针对近期纳税人咨询的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等程序性问题,小编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文件规定经总结整理,具体问题如下:
问题一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5个月内或者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自行计算缴纳的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规定。根据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按月或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确定纳税年度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填报所得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定额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汇算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
问题二
哪些纳税人需要清算?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不论是否处于减税期、免税期,也不论是否利或亏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按照核定的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不进行汇算清缴。
问题三
结算付款时限是多久?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清缴应缴纳、应退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如解散、破产、被吊销等定额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年内完成汇算清算。自实际运营终止之日起 60 天。应缴纳、应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算。
问题四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下列有关材料:
(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的有关情况;
(四)总、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计税办法、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包括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附计税额;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应当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留存有关资料或者附报纳税申报资料。
问题五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完成纳税申报怎么办?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准备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延期申报。 .
问题六
汇算清缴期间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不正确怎么办?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不正确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申请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问题七
预缴企业所得税低于或超过应纳税额怎么办?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少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应当在汇算清缴期限内清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抵扣下一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问题八
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税款怎么办?
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请手续.
问题九
纳税人跨地区经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算?
对跨地区经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所得税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汇算清缴期限内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结算和支付。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分支机构的经营收支应在报总行统一汇算清缴前,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总行应当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收支纳入总行'
问题十
获批实施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企业集团如何清缴?
对获准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简称汇兑企业)应将汇兑企业与各成员企业的合并计算填报报主管部门汇款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和各成员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出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算。
特别提醒
纳税人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如实、正确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其所附表格,并及时完整地报送有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材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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