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发票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何处理?
单位收到虚假发票,如何对原发票的企业所得税和进项税、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年度的附加所得税和增值税进行补录?
回答:
按照规定,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既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作为税前抵扣凭证。滞纳金将根据缴纳的税额计算。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小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方面所采用的原则、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因资产、负债现况、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变化而调整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定期消耗资产的金额。早期差错包括:计算差错、会计政策应用差错、会计估计差错等。未来采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发生日或以后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改变,或者更正发生或发现会计差错的当期差错。“
因此企业所得税年报补缴怎么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如存在以前年度未补缴税款的情况,无需追溯调整,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年报补缴怎么算,即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计算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计算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一)转出进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转出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纳的增值税)
信用:应付税款 - 未缴纳的增值税
(三)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提取应缴纳的附加税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等
说明:由于多缴的附加税不能在当期税前扣除,不建议在会计核算时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3、实际多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营业外费用(滞纳金、罚款)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说明:上述补缴税款中的“所得税费用”和“营业外费用”虽然计入当期会计核算,但不能在当期税前扣除。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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