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企业向员工发放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
1、年度一次性奖金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年度一次性奖金包括:
(一)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职工年度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向职工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终加薪、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
2、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期限如何确定?
答:年度一次性奖金属于当年发放的年度。 比如一个单位要发2022年的年终奖,如果是2022年底发的,就属于2022年的收入; 如果是2023年1月发行的,属于2023年的收入。
三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年度一次性红利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否可以选择计入综合收益或不计入综合收益计税?
答:如居民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一次性年度奖金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取得一次性年度奖金的(国税发) [2005]9号文),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将年度一次性红利收入除以12个月内取得的金额,确定适用税额按月度折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税率和速算。 计算税收。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红利收入×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领取当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自行申报操作,也可以选择将其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例如:
(一)如选择一次性48000元年度奖金单独计税: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适用税率为10%个税自行申报操作,速算扣除数为210。
年度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年应交个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二)如选择将年度一次性奖金4.8万元计入综合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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