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在孩子4岁多时就离家出走了。10多年来没有回家一次。当然生活费也是一直没给。
我当时想听从律师意见起诉要孩子的生活费。但是孩子他爷爷奶奶坚决反对。孩子爷爷奶奶坚决要自己养……让我惊呼老糊涂。
现在孩子已经20多岁了。前妻回来一次看孩子一次,但依然没有给过生活费。
实际上孩子的生活费每月也就几百元。我们家也不差这几百元。但是这位妈妈10多年不回来看孩子一次。确实显得没有人性。前年儿子考上一所211大学。这个当妈的才出现,到学校门口找他。要给他一部苹果手机。被儿子当场拒绝。
10多年来,儿子对她已经心灰意冷。对她巳没有什么感情。
她突然离家出走3年后,我起诉离婚,法院判离。
我现在有了新的家庭。一晃又十多年过去了。现生活得很幸福。
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抚养费能要来更好。要不来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好好教肓孩子,让他快乐的长大成人。孩子没有了妈妈,但有一个好爸爸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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