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商场负一层午饭吃个排骨汤饭,还是在地上4层选家店,排个半小时队,吃个大餐,客人要发票,那必须是要给的。
做餐饮的要么是个体工商户,要么是某某餐饮公司,都是有发票的,而且现在多数都是需要开具抬头的发票,手撕票基本上很少了。
18元还要开发票,并不是矫情,客户要求开发票总是有自己的道理,或是公家消费,回去是要报销的,或是其他目的。
商家并不能以客户消费低,而歧视消费者,不给开具发票,这么做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实在是因为新开业或是发票纸用光了,可以跟客户说留好消费单,等过几天能开发票的时候再过来开发票。
另外现在还有些搞餐饮的都是开具电子发票了,打印出来的消费单上有个二维码,想什么时候开发票就什么时候开,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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