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国家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一对夫妇一对孩”,你这个养七八个子女的上辈农村人,应该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前生了七八个孩子的那些人。
1958年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现为乡镇),农民都是公社社员(地、富、反、坏、右分子除外),在人民公社最基层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平时记工分,粮油柴菜等主要生活用品均由生产队按人分配(计价记账)。生产队年终收益分配时,生七八个孩子的夫妇,两人挣的工分折成现金后不足以支付生产队分给粮油柴菜等主要生活用品款项,只能是欠着生产队的,也就是说他们是靠着欠生产队的钱养活那七八个孩子的。
生产队生产资料、各业收入和公共积累,都是本队社员集体所有。他们欠生产队的,其实就是本队其他社员在帮助他们养活着他们的孩子。我当时是下乡知青,常常听到一些分钱户和欠账户开玩笑说,我们大伙是给你家“拉帮套”的。你说,有这么多的人给他家“拉帮套”,他还觉得累吗?
人都是有脸有皮的,当时生育七八个孩子的人家,也知道欠着生产队的钱总得要还,因此,孩子十四五岁就不再读书,就让他到生产队顶个“半拉子”挣工分去了。
你说现代人养一个子女就非常累,现在都把孩子当成宝,吃喝穿戴、择校(幼儿园)、住房买车甚至就业等一切都得父母操持包办,能不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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