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两种情况:
如果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上,子女可以继续经营。
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则子女不可继续经营。
耕地采取的是“承包制”,承包主体是以“户”为单位——一个户上所有人员,均具有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如果父母辞世,但是父母户上还有其他人,那么,耕地继续由该户其他再是成员在承包期内承包。
但是,如果父母过世后户头上已经没有其他人,例如所有子女均已分户出去,那么,子女是不可以再继续经营的,耕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再行继续发包。也即——耕地的承包权不得继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在承包期内的承包收益,是可以作为父母遗产、由子女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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